投稿《人權研究·輯刊》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發表網整理 2025-02-19 17:17:02 266人看過
《人權研究·輯刊》雜志是一本在政法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山東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管、山東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辦的期刊,創刊于2001年
《人權研究·輯刊》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二>來稿要求論點明確、重點突出、文字精練、數據可靠。所有稿件均不退稿,請自留底稿。嚴禁一稿多投,對于一稿多投行為,本刊將進行公告。
<三>基金項目:論文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注于文章首頁,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編號:30271269)”。
<四>正文一級標題采用漢字數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級標題采用漢字數字加括號“(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字“①、②、③……”形式排序。
<五>第一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具體到縣級),職稱職務,學位,研究方向(此項可省略)。
<六>稿件中文主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副題名前須有破折號并且不超過25個漢字。題名要簡明、確切,能夠表達文章的中心思想、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
<七>正文中的圖或表分別按圖1、圖2、圖3、……或表1、表2、表3、……順序編排,圖的標題位于圖的下方,表的標題位于表的上方,并注明數據和資料來源。如有補充說明,應以“注:”的形式進行說明。
<八>本刊實行專家匿名審稿制度, 收到稿件1個月內無論是否刊用,均會答復作者。
<九>參考文獻以著者姓氏的拼音為序,均另起一行排列。本刊參考文獻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2015)處理。
<十>注釋:要對文章內的特定內容(引用數據、觀點和結論)加以注釋。以腳注的形式,采用規范的標識與格式,在文章中的有關詞語、內容以及引文出處等的右上角等標識。
該雜志旨在推動政法理論與實踐的創新與發展,為廣大政法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政法規律,服務政法實踐。通過發表高質量的政法研究成果,促進政法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政法改革與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聲明:以上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公開資料,如有不準確之處,請聯系我們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