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南國法學》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發表網整理 2025-09-25 17:51:07 183人看過
《南國法學》雜志是一本在政法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廣西沵達律師事務所主管、廣西沵達律師事務所主辦的期刊,創刊于2022年
《南國法學》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引注應能體現所引文獻資料的信息特點,應與其他文獻資料相區別;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的準確來源,方便讀者查找;有引有注,不得引而不注或注而不引。
<二>參考文獻:參考文獻以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5 年文獻為主,一般不少于15 條,文獻按順序編碼制著錄。
<三>正文中標題編排格式為:二級標題用“一”或“一、……”(居中、宋體四號);三級標題用“(一)”(首行縮進兩格、宋體五號加粗);四級標題用“1.……”(宋體五號)。
<四>論文題目和各級標題應簡潔、準確,20個字以內為宜;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及代號;不用“試論”“淺談”等表謙詞語;論文英文題目須與中文題目含義一致。
<五>譯稿請事先征得翻譯版權并在文后予以說明,如出現著作權爭議,后果由譯作者自負。
<六>來稿須觀點正確,立意獨特、新穎,文理通順。本刊對來稿有權作文字及少量內容修改,若作者不同意,請在來稿時聲明,未加特別注明者即屬默認。
<七>來稿請附中英文對照的摘要(300~500字左右),客觀真實地反映論文的內容;關鍵詞用5~8個反映文章的主要內容。
<八>獲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基金項目編號,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獲多項基金資助的應依次列出。
<九>“作者簡介”的格式如下: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學位、職稱、研究方向,研究生文章需其導師任通訊作者,并注明通訊作者的職稱、是否碩博導師。
<十>文章(包括正文、圖、表、注釋)中出現的英文(包括名詞、作者姓名、其他)請翻譯成中文,采用中英文對照形式,英文放在括號當中。如果只是在括弧中出現,可以不翻譯成中文。
該雜志旨在推動政法理論與實踐的創新與發展,為廣大政法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政法規律,服務政法實踐。通過發表高質量的政法研究成果,促進政法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政法改革與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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