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察學院學報》雜志是什么級別?雜志刊期是多久?
來源:優發表網整理 2025-09-25 17:44:41 4235人看過
《北京警察學院學報》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目前刊期為雙月刊。
《北京警察學院學報》雜志簡介信息
北京警察學院學報雜志,雙月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政治理論、法學與法律適用、社會治安等。于1988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
北京警察學院學報雜志堅持為首都公安工作服務、為首都公安教育服務,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理論指導實踐。重視和追求學術質量、編輯質量、出版質量。
《北京警察學院學報》雜志特色:
<一>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二>作者姓名、單位、聯系方式(詳細地址及郵政編碼、電話)務必寫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錄稿通知后不再改動。
<三>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600字(詞)左右的中、英文摘要。結構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要列出主要數據和具體統計學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四>稿件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和實用性,數據真實、邏輯嚴謹、文字準確、語句通順。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稿件文責自負。編輯部保留對稿件的編輯、刪改權利,如有特殊需求,請在稿件上說明。
<六>表內數據描述形式應規范;且數據有單位的,不得遺漏單位,同時單位應盡可能使用國際標準單位。表內同一指標的數據有效位數應一致。
<七>本刊歡迎各類省部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投稿,省級以上立項的課題(項目),請注明項目名稱與編號。
<八>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一般不設副標題;盡量避免使用英文縮略語、字符和代號,也不應將原形詞和縮略語同時列出;題名中的外文人名用原文;文稿最好獨立成篇;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
<九>注釋:主要用于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須在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標明序號(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釋按序次排在文末。
<十>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參考文獻,依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參考文獻僅限作者親自閱讀過的主要文獻,其中近5年內的文獻應占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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