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的依憲治國和法治不完全等同于西方國家的憲政和法治,其特色主要有六個方面。其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憲制、法治的統一,既強調憲制和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又強調黨的領導必須依靠憲制和法治。其二,突出以人民為中心,強調保障人民政治權利,更強調保障人民社會經濟權利。其三,突出對公權力的制約規范,既強調控制公權力,把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又強調激勵公權力,充分發揮公權力治國理政,為民辦事的積極作用。其四,特別強調正確處理權力與權利的關系,既強調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權利制約權力,也重視國家權力的相互分工、以權力制約權力。其五,特別強調正確處理國法與黨規、硬法與軟法的關系,既強調充分發揮作為硬法的國法的作用,也重視發揮黨規和其他軟法的作用。其六,特別強調正確處理形式法治和實質法治的關系,既強調形式法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也重視實質法治,追求良法善治。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
政治與法律雜志, 月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主題研討、經濟刑法、專論、爭鳴園地、實務研究等。于1982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