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改革開放日益深入、社會矛盾凸顯復雜化的新時期,自由與秩序、懲戒與寬容、功利與價值等兩極觀念的碰撞逐漸加劇,如果刑法學教學與研究還局限于法條的闡釋,則無異于冥行盲索。刑法學教育工作者的任務不僅是傳授刑法學知識,還負載著培養'法之理性'的使命,肩負傳遞法律的價值、意義的重大責任。刑法學教學應處理好刑法學知識與刑法學實踐的關系、體系性思維與個案正義的關系、域外學說與本土法制的關系以及刑法與其他學科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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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師范教育雜志, 雙月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政治理論研究、教育理論與實踐研究、比較教育研究、語言學研究、文學研究、歷史文化研究、書評等。于2012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