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3月啟動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是適應新時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行政體制重塑,也是提高治理能力的高質量轉型。在新的體制下,藥品監管如沿用以往的監管思路和方法,監管資源及監管力量都可能面臨嚴重不足的問題。如何確立與新監管體制相適應的監管理念,如何在回歸企業本質中做到科學監管,本文擬從落實“藥品質量受權人制度”的角度,提出監管工作的“牛鼻子”是以制度為抓手,激發藥品生產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理論思考,并介紹陜西省藥品監管的探索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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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食品藥品監管雜志, 月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本刊特稿、依法監管實踐、監管科學研究、監管國際比較、質量安全論壇、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專欄、智慧監管視界、監管智庫報告、本草中國等。于2003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