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現代國家和社會的治理首先表現為規范體系的治理。規范體系的提出是因應國家和社會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求。規范體系為國家機關、政黨、社會組織、公民個人等各類主體的行為創設規則,并遵循之。對當代中國規范體系制度結構和理論問題的梳理和描述、展示各種規范類型的存在現狀,可以發現,法律規范、黨內法規、黨的政策、國家政策、社會規范是當代中國社會中客觀存在的規范類型,在各自的不同場域發揮作用。每種規范類型有其不同的性質,其規范來源也不相同。法律規范來自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黨內法規及其政策來自執政黨組織;國家政策來自國家政權機關;社會規范來自社會自身以及各種各樣的社會組織機構。因規范來源的不同,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作用和功能。各種規范類型的有機組合而形成的一個有機體系,構成當代中國規范體系的基本制度結構。在法治中國建設中,應對各種規范體系予以科學、恰當的法律定位,并準確界定各種不同規范類型在社會治理結構和法治結構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關系,構建當代中國的規范體系理論及其制度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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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雜志, 月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21世紀馬克思主義的原創性貢獻、學術基本理論、基本問題、基本概念再反思、大變局與戰略全局、文明起源、文明互鑒與文化發展等。于1980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