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法典分則草案(一審稿)存在十個方面的問題:分則各編體系混亂;立法思想存在矛盾之處;某些規定背離民法原理;人格權編中的若干條文存在法政策上的錯誤;各編存在大范圍的規范缺失現象從而導致規范容量不足;欠缺遺產債務清償等程序性規范;許多條文存在概念不清和表述不當問題;在立法技術上過度泛化使用標準而非規則;存在大量無規范意義的"僵尸法條"。民法典分則的編纂應注重體系性、科學性,填補現行法上遺留的許多基本制度漏洞,且應注意與民法總則保持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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