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國宗教工作領域,'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是根本方向,'支持我國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是重要任務,'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可靠保障。從歷史和現實來看,'清真食品'本質上是一種不特定人群的飲食風俗習慣,并沒有也不應賦予特定的民族和宗教意涵,更不應出現'清真食品泛化'和'泛清真食品化'的問題和傾向。我國現行憲法宗教信仰自由條款是一個精妙的復合結構,既存在著整體性的解釋框架和憲定限制,也蘊含著立憲者們維護民族團結、衡平秩序與自由的重大政治考量與立憲決斷。在'清真食品立法'等相關宗教問題上,要堅持政教分離原則但不宜簡單套用西方話語,而應全面準確理解我國憲法宗教信仰自由條款,充分尊重我國歷史傳統與現實國情,妥善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加以解釋和解決,以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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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道雜志, 半年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經典詮釋、儒教研究、儒者行思、處士橫議、《1840年以來的中國》系列書評等。于1994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