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國體育自治組織體系存在行政權力干預較多、體育自治組織內部管理存在缺陷、對體育自治組織監管不力、自治權膨脹以及外行領導內行等問題。有必要對我國體育自治組織體系進行完善和規制,可以從三方規制主體構成相互制約的體系、體育行業內部規范化和法治化、有效遏制自治權的膨脹以及實現體育行業自治與國家法律規制的平衡等方面來提升我國體育行業自治規則的法治化水平。只有這樣,才能減少和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完善體育自治體系內部的管理機制和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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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體育學院學報雜志, 雙月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西部體育論壇、運動人體科學、體育測量與評價、運動技術與訓練、體育教學、體育心理學等。于1984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