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Polity是個與城邦息息相關的概念,它用來對不同的城邦體制進行分類,具有內在的民主法治意蘊。古代東方的“國體”和“政體”二詞同義,二者始現于中國漢代,皆指帝王專制的家國體制。東方社會在引入Polity以為政治現代化所用時,產生了兩種譯法:一是對譯為政體,二是創造了國體、政體兩元論來對譯。兩元論以政體連接現代憲政,以國體捍衛專制制度。兩元論之“國體”使君主站在政治體制之外、抑或之上。隨著君主制在日本和中國的終結,風行一時的舊式兩元論日漸淡出。但是不久,在革命思潮的主宰下,中國移入了蘇式的新兩元論。新的兩元論不但與現代政治現狀不符,與馬克思恩格斯的相關思想不合,也與民主法治的世界潮流相悖,且有違憲法的規范屬性。它與憲法相關規定是否契合,值得進一步認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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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大學學報·法學版雜志, 季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本期聚焦、學術專論、域外譯文、東吳法學先賢文錄、學術爭鳴、經典判例等。于2014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