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都市習慣法是存在并作用于都市社會的習慣法。都市習慣法的存在是國家與社會的分離、城鄉二元、地域阻隔以及我國特有的城市化道路等多方原因綜合作用的結果。在都市社會的不同領域,國家法與習慣法的規范博弈隨國家力量與社會力量的對比而呈此消彼長的態勢。其中道德規范、生活習慣等是都市習慣法的一般類型,而在我國城鄉社會發展不平衡的情況下,章程等社會組織的內部規范以及行業規范等則很大程度上是都市習慣法的特有類型。無論存在形態如何,都市習慣法都是都市社會人們規范生活的重要方式,具有定分止爭、維系社會秩序、作為法律淵源以及承載多元價值等多方面的功能。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
民間法雜志, 年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于2002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