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唯識比量是在《因明大疏》里釋“世間相違”而出現的。它是應用因明規則進行的一個佛學論證例子,從“世間相違”看,此論證歸屬于“學者世間”討論的范圍,不犯“世間相違”錯誤。窺基通過此例在討論宗、因、喻規則及唯識比量的合規則性時,提出了自比量、他比量、共比量三種比量及其各自規則,這是對《正理門論》“為自比量”和“悟他比量”的一個發展。窺基稱唯識比量是共比量,是對“敵者”有所指的,此“敵者”必為“因法”的接受者。唯識比量歸屬于因明而不同于佛學理論,是因為通過它來討論因明規則的;因明不是西方邏輯,是因為因明的“極成”等規則不同于西方演繹邏輯的形式規則。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
邏輯學研究雜志, 雙月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專欄:中國古代邏輯、專欄:數學哲學新進展、專欄:現代邏輯前沿、專欄:形式邏輯前沿問題研究等。于2008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