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些年以來圍繞著食品安全案件行刑銜接問題,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均進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實踐探索,以促進行刑銜接效率的提升,保障安全食品的供應。但各級地方行政和刑事部門在食品安全案件行刑銜接實踐過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問題,如法規指導缺乏、案件移送不明確、證據銜接缺乏實踐操作性等,給我國食品安全案件行刑銜接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障礙與困擾。為此在借鑒國外《行刑法典》的基礎上,提出了要完善立法工作、明確案件移送標準、規范證據搜集和固定工作等建議,希望對我國食品安全案件行刑銜接工作起到一定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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