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清府縣設官是按正官、佐貳官、屬官、教職、雜職等順序排列,吏典、差役、幕友、家人等沒有納入職官序列。正佐相互輔助監督制使佐貳官的贊治、任事、監督的職權得以正常發揮,但也存在佐貳官職權萎縮,正佐之間矛盾難以協調,彼此監督不力等問題。正佐官之間沖突與矛盾,迫使統治者在政策方面的進行調整,特別是"在外正佐官互相糾舉例"的頒行,使得佐貳官與正官之間差距越來越大。正官負責制的確立,又使佐貳官逐漸退出府縣行政系列,府縣治理形式也發生了根本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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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社會科學雜志, 月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別現代主義與藝術專欄、歷史研究、社會治理研究、教育研究、經濟研究、鄉村振興研究等。于1980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