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次《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強調問題意識,堅持問題導向,落實制度創新,充分適應了當前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及國際反腐敗追逃追贓的需要,彰顯了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實現了司法改革與立法完善的良好銜接,強化了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障。在本次修改過程中,圍繞檢察機關自偵權及范圍、缺席審判程序的適用范圍、值班律師的法律定位等問題存在一些爭議,修改條文也曾出現反復。本文就《刑事訴訟法》修改的背景、意義、要點及爭議點展開分析,以便于加深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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